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规划计划方案意见
时间:2021-11-27 10:23 浏览量:

      晋政地〔2021〕297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

      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请示》(晋自然资〔2021〕67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

      二、晋江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的规划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罗山街道办事处。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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