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地〔2021〕276号
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
详细规划A-04-01 A-05-01地块规划调整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1 A-05-01地块规划调整的请示》(晋自然资〔2021〕65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1、A-05-01地块规划调整设计方案。
二、晋江市城北改造控制性详细规划A-04-01、A-05-01地块规划调整的规划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的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和园林绿化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机场公司、电信分公司、新奥燃气公司,池店镇人民政府。
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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