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渔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节期间打击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行为的紧急通知
来源:法律规章_本级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7-03-29 00:00 浏览量:

    沿海各镇人民政府:

    为认真吸取“福州长乐快艇翻沉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教训,根据省政府领导、泉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渔业安全生产情况,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  加强重视,认真部署

    沿海各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部署春节期间打击渔船非法载客行为,进一步加强宣传警示、加强巡逻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渔业生产安全稳定。

    二、宣传发动,专项检查

    沿海各镇要总结去年我市清理取缔渔船非法载客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联合交通、海洋渔业、海事、边防等部门,加强宣传发动。要组织人员深入各渡口,向周边游客分发宣传单,要求不要乘坐没有经批准的渡船,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联合村(居)委会干部深入渔村、渔港和渔民家中,分发警示宣传单,提醒渔民不要利用渔船非法载客,告知群众乘坐没有经批准的渡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以及非法载客的严重后果。要组织召开村(居)委会、船管员和渔民座谈会,开展以“守法经营,自觉抵制非法渡运”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各有关村(居)委会“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船”,在各出海口和渡口设立固定警示标牌,刷写宣传标语,提醒游客注意,禁止渔船非法从事载客行为。

    三、开展行动,专项打击

    沿海各镇要根据辖区渡口、旅游区存在非法利用渔船摆渡、载运旅客海上观光旅游等行为,在各渡口、景区开展持续性巡查行动,要安排专人在渡口盯梢,如发现有渔船非法载客,立即予以制止,一经查实立即予以查扣,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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