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通告》政策解读
时间:2023-12-04 16:47 浏览量:

  一、起草背景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多措并举、多方联动、凝聚合力,不断地织密织牢森林防灭火的“安全网”,为更加有效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资源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决策依据

  (一)《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五条  本省森林防火期为每年9月15日至次年的4月30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公告提前或者推迟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期,并报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备案。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

  在森林防火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林区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二)《森林防火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森林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并向社会公布。

  森林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和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森林火险预报,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发挥群防作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领导应急管理、林业、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森林火灾的科学预防、扑救和处置工作:

  (一)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普及森林防火知识;

  (二)划定森林防火区,规定森林防火期;

  (三)设置防火设施,配备防灭火装备和物资;

  (四)建立森林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及时消除隐患;

  (五)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立即组织扑救;

  (六)保障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所需费用。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承担国家规定的森林火灾扑救任务和预防相关工作。”

  三、出台目的

  通过对划定我市森林防火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期的说明,强化森林防灭火意识,加大保护森林资源的力度,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遏制野外违规用火等危害森林资源的行为,进一步保护生态资源的多样性和稳定性,维护生态平衡。

  四、重要举措

  (一)规定了森林防火区。本《通告》明确要求,我市行政区域的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区域为我市森林防火区。

  (二)规定了森林防火期。本《通告》明确要求,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

  (三)规定了森林高火险期。本《通告》明确要求,在高温、干旱、大风等高森林火险天气以及春节、元宵、清明、中秋、冬至、春耕备耕、秋收、冬种等火灾高发时段,市人民政府规定规定为森林高火险期。

  (四)规定了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用火的具体要求。1.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生产用火的,须经市人民政府委托的林业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按要求采取防火措施,严防失火。2.森林防火期内,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林区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防火宣传,加强巡山护林,查禁野外违章用火,防止森林火灾发生。3.森林高火险期内,各相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火源,查禁野外用火,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4.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重要军事设施以及革命纪念地应设立禁火标志,加强对入区(园)人员管理,禁止携带火源、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五)规定了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市人民政府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处罚权的赋权清单,由乡镇(街道)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规定了社会民众的义务。本《通告》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有发现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有权举报或控告。举报电话:85660119、12119。

  (七)明确了施行日期。《通告》自2023年12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线上线下、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宣传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相关保护知识,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充分发挥林长和护林员职责,开展日常巡查检查,同时,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保护森林资源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执法保障力量。强化森林资源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联合相关部门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曝光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六、政策解读人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8561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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