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金井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7-11 16:57 浏览量:
                          金井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金井镇印发了《金井镇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一是《晋江市2023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教综〔202333)文件二是结合金井镇实际情况。

 

二、主要内容

《意见》由招生对象、招生时间、入学证件办理时间、招生原则、招生办法、工作要求、其它等七部分组成。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全镇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3周岁(20208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公办幼儿园不开设小小班。

 

(二)招生时间

时间

公办小学、公办幼儿园

集体办、民办幼儿园

620日前后

向社会发布招生通告,公布招生片区、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56

现场报名登记

接受报名登记

7714

学校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7月15日—16日

学校资格审核结果送交教育教委办

7月18日前

各学校组织录取对象完成注册

720日前后

学校公布入学资格审核结果;需派位招生学校,公示派位方案

720日起

需派位学校组织派位并公布派位结果

728

公布全镇小学学位余缺情况(全市统一公布)

824日起

学额未满的学校接受“统筹调剂”对象登记报名,并将补录结果向主管部门报备

招生结果报教委办审核并向社会公布

91日前

招生结果送交教育主管部门

 

三)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小学幼儿园招生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当年31日前(不含3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镇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33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镇社会保险)。

 

(四)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统筹调度,保障学位”,组织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原则按时就近免试入学;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统筹调度全镇教育资源能招尽招。

公办学校根据容量按“①服务区‘两一致’户籍人口、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和政策照顾对象→②非‘两一致’对象(‘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服务区港澳台侨’子女)→③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其中,“两一致”户籍人口对象,在学校容量不足时按“①原住居民子女→②60㎡及以上的房产业主子女→③60㎡以下的小户型房产业主子女”的顺序招生;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按“①持‘两证’并在我市购买社保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②持‘两证’来晋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招生。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房产、户籍同属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下称: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五)招生办法

1.公办小学招生

    金井镇2023年小学招生班数及服务区划分

 

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毓英中心小学(非外来工定点学校)

10

①金井社区、金井村、三坑村、下寮自然村、新市村,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骏昇华庭、骏昇·星玥花园;③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福大晋江科教园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④剩有学位,滨海社区(包括滨海新城、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房(聚福小区)、晋江市金井拆迁安置房(金井镇碧海人家)、学府·海岸明珠(金港湾)、金龙华侨城“两一致”对象(需实际居住,入户调查属实。)

岱峰中心小学

3

①钞岱村、坑口村;②政策照顾对象;③服务区内社保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石圳华侨小学

1

①石圳村、古安村、福全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溜江小学

1

①溜江村、福全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围江学校

1

①围头村、岩峰村、湖厝村、南江村、洋下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双山中心小学

3

①玉山村、山头村;②政策照顾对象;③服务区内社保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瀛洲小学

2

①瀛洲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培育小学

1

①埔宅村、古安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毓苏小学

1

①山苏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锦东华侨学校

1

①塘东村、岩峰村、湖厝村、南江村;②服务区内入学手续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2.公办幼儿园招生

金井镇2023年小学招生班数及服务区划分

 

班数

招生片区或对象界定

毓英中心幼儿园

5

①金井社区、金井村、三坑村,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部队、福大晋江科教园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

毓英中心幼儿园金龙分园

2

①金龙华侨城业主;②新市村原住居民子女;③剩有学位,晋南片区(金井)经济适用房(聚福小区)、晋江市金井拆迁安置房(金井镇碧海人家)、学府·海岸明珠(金港湾)、骏昇华庭、骏昇·星玥花园“两一致”对象((需实际居住,入户调查属实),实行过渡性招生。

双山中心幼儿园

3

①玉山村、山头村;②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入学。

石圳中心幼儿园

2

①古安村、石圳村、福全村、溜江村;②镇区域内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③剩有学位,金井镇户籍的对象

西资岩幼儿园

3

①岩峰村、坑口村、南江村、洋下村、湖厝村、锦东村、围头村;②镇区域内市、镇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队等单位编制内人员子女

 

3.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

1)幼儿入园“以村(社区)、房地产小区(楼盘)为主”,片区内(含购房户)符合入园要求的适龄幼儿实行就近免试入园,集体办、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片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2幼儿园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进行不实宣传,不得超计划招生。

 

4.报名办法(证件)

1)“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片区原住居民入学,凭《户口簿》,在片区学校直接入学。其中毓英中心小学、毓英中心幼儿园部分享受照顾政策的原住居民,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本村委会(社区),父(母)在本村(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实际居住的(接受学校入户调查属实),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容量不足时,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适龄儿童“落户时间顺序”办法确定招生对象不符合对象到其它学校申请入学。

 

(2)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金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镇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子女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小学申请入学。

市属国有企业(含驻金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3)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子女、本镇教师(包括合同教师,下同)子女入学:在职在编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金井镇教师子女入学,可向镇招生领导组申请就读镇区中心小学(镇属公办幼儿园),申请时提供父(母)镇级《单位在职证明》《行政介绍信》《干部履历表》《劳动合同书》《户口簿》等,由镇招生领导组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福大晋江科教园教职工子女入学按照《福州大学晋江科教园区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关于福大晋江科教园教职工子女入学事宜”执行。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晋教综〔201663号)精神,凭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申请入学。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37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优秀人才,第一至四层次人才,其子女可按个人意愿选择在全镇范围内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第五层次人才,其子女可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或普惠幼儿园就读)就读。

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根据《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优秀人才认定管理和享受相关工作生活待遇规定》(晋政文〔2019107号)、《晋江市现代产业体系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办法操作规程》(晋人才〔20234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江市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若干意见及补充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晋政办便函〔201921号)、《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全产业链的若干意见》(晋政文〔202215号)及《晋江市教育人才“5121”引育计划》(晋委办发〔20164号)等政策文件执行。

入学对象凭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晋江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平台审核结果申请入学。

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的子女,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务工地、居住地的中心小学申请入学。本部分入学对象凭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直接申请入学。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积分优待对象”凭市“流动人口市民化积分优待管理中心”出具的“积分优待对象”排名证明、《户口簿》和《晋江市流动人口积分优待对象入学申请表》(附件4),到教育局初幼教科申请入学,根据“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到申请小学或落户地片区小学入学。安排结果须在学校辖区内公示。

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等对象子女入学,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执行。

 

4)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有房无户”对象),凭《房产证》《户口簿》申请入学。

实际居住在小学服务区内,拥有服务区户籍,没有房产的(“有户无房”对象),凭《户口簿》申请入学。

香港、澳门、台湾、华侨和外籍适龄儿童入学。

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学校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在服务区学校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

其父(母)在学校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其父(母)在服务区内没有户籍和房产的,参照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统筹安排入学。

 

5)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来晋务工子女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申请入学。晋江户籍人员在我非户籍地务工(或经商),其子女入学可参照执行。

岱峰中心小学、双山中心小学继续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优先入学政策。  

父(母)不在金井镇务工的、未能提供“有效证件”的、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不能在金井镇入学。

 

6)残疾儿童入学

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可通过特教学校、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方式完成义务教育。

 

(7)山海小学停办整合学生分流入学。2023年春季在山海小学就读的学生,户籍属于坑口村的学生分流到岱峰中心小学对应年级就读,户籍属于我镇其它村(社区)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的小学就读,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分流到我镇其它小学(不包括毓英中心小学、岱峰中心小学)对应年级就读(因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选择同一学校,造成学位不足时,由镇招生领导组进行调剂,安排至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各小学无条件接收分流学生。

 

(六)工作要求

《意见》从“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坚持就近免试入学、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提高招生服务水平、加大招生监督力度”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招生工作要求。要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和公办学校不招“择校生”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要严格按计划招生控制班生额。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按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工作,要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七)其它

主要是明确《意见》的解释权和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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