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十二条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3-04-24 16:32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数智转型战略部署,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聚力打造福建省县域数字化应用第一城,提出本措施。

  一、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样板

  (一)对当年度建成投用的,且配合开展行业数字技术应用推广的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按不超过其软件系统、硬件设备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100万元。

  (二)对经泉州市评定的5G应用示范项目,按泉州市认定的项目投入的15%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万元。

  (三)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照泉州市认定的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二、推动企业数字化普及应用

  (四)对当年度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解决方案的中小企业数量在10家、20家、50家以上的,分别给予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服务商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专项用于补助工业互联网平台系统开发投入。

  (五)对当年度采购ERP、SCM、MES、CRM等综合性管理信息系统实际投入金额达50万元(含)—100万元、100万元(含)—200万元、200万元(含)—300万元、3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补助。

  (六)对年度上云服务费超过5万元、10万元的,分别给予每家3万元、6万元补助。

  三、夯实数字化转型平台支撑

  (七)对落地的大数据、工业互联网平台,按其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1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限额25万元。对由龙头企业发起设立的与中小企业深度互联、共建共享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补助比例提高到20%,最高补助限额提高到50万元。

  (八)对落地的工业APP,按照泉州市认定的、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服务支出的15%比例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拓展数字化转型公益服务

  (九)对每年度提供公益服务企业数在20家以上,且有20%以上接受诊断咨询企业实质启动数字化转型的,一次性给予组织方10万元公益服务项目咨询补贴。

  五、支持数字化技术人才培育

  (十)对“数字工匠”培训班给予每场(次)给予5万元活动经费补助。

  (十一)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支持院校开设数字经济学科专班,培养储备企业数字化管理技术人才。

  六、加强数字化转型金融支持

  (十二)支持属地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云量贷、数字贷等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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