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政策解读
时间:2023-02-23 09:50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2022年是“晋江经验”提出二十周年,二十年来,晋江市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已跃居全国第四,作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福建省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渔业经济在晋江市第一产业中占重要地位,2021年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76.06亿元,晋江渔港经济区的创建工作为晋江市由海洋城市向海洋强市的新征程提供了“晋江经验”新实践,在此契机下《晋江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规划》正式印发。《规划》范围包括晋江市主要沿海乡镇。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

  本规划主要依据:《全国沿海渔港建设规划(2018-2025)》、《福建“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泉州“十四五”海洋强市建设专项规划》以及《晋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编制。

  二、总体要求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1.对渔港经济区所在的区位、交通、自然、资源、经济、渔业产业设施等现状条件进行分析,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提出渔港经济区建设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发展思路、发展定位和建设目标;

  2.统筹规划渔港经济区空间总体布局,明确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绿色渔港、产业渔港、人文渔港的建设任务,完善交通系统,构建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发展原则:

  1.利用岸线,保护资源;

  2.防灾减灾,安全优先;

  3.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4.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5.以港兴城,港城联动;

  6.渔港生态,文旅融合。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福建省晋江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初步建成。届时中心、一级、二级渔港基础设施将显著提升,陆域配套设施将趋于完善,智慧渔港信息平台在渔港渔船渔民渔获的管理成效初步显现,初步建成集约型、创新型、现代化特色海洋产业体系,智慧渔港、平安渔港、绿色渔港基本建成,人文渔港和产业渔港效果显著。

  到2035年,渔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跃上更大台阶,全面建成“国家级现代化渔港经济示范区”、“海峡两岸海洋领域融合发展先行区”、“海西海洋新兴产业示范区”、“泉州环湾休闲渔业生态文旅胜地”,实现具有区域特色的“海洋强市”战略总目标,为我省打造“海上福建”全方位推动发展超越提供重要支撑。

  三、大力拓展蓝色空间

  建设以外围沿海乡镇为主要发展片区,以内部乡镇为辐射区,充分发挥渔港的增长极效应,拉动腹地乡镇的渔港经济区。

  (一)形成“一心一带多点四片区”的空间结构。

  一心:深沪中心渔港核心。

  一带:沿海海洋渔业的产业聚合发展带。

  多点:分别围头一级渔港、白沙二级渔港、陈埭渔业码头。

  四片区包括:深沪渔业商贸服务发展片区;金井滨海休闲渔业旅游发展片区;东石现代化渔业发展片区;陈埭滨江休闲渔业旅游发展片区。

总体空间结构规划图

  (二)主要四大渔港片区差异化发展

  1.深沪渔港片区打造“国家商贸服务渔港经济区、福建省远洋渔业基地”;

  2.金井围头渔港片区打造“福建省生态养殖示范区、闽南休闲渔业文旅胜地”;

  3.东石白沙渔港片区打造为“晋江海洋健康休闲食品加工发展基地”;

  4.陈埭渔业码头片区打造成为“晋江南岸活力渔港”。

  (三)根据不同的定位发展建设项目

  重点规划四大渔港片区的建设项目,配套完善渔业产业发展所需的服务设施,促进渔业转型升级,形成总项目库及近期建设项目库。

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图

  四、加快海洋渔业突破发展

  (一)发展策略

  “优化近海、壮大远洋、发展休闲”、“注重生态、突出特色、振兴渔村”

  (二)形成“5+2+3”产业结构优化方案。(图片表示)

  根据相关产业战略发展导向分析及晋江渔港经济区的产业发展基础和特色,规划提出5个优先发展产业为配套服务、海水养殖、淡水养殖、水产苗种、交易物流;2个转型升级产业为海洋捕捞、水产品加工;3个培育扶持产业为海洋文旅、海洋新兴产业、海洋科技服务。针对每个产业的具体实施策略进行系统部署和统筹规划。

渔业产业布局图

  五、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一)加强污染防治

  (二)保护海湾生态

  (三)垃圾综合治理

  (四)维护环境卫生

  六、增加“蓝色海洋效益”

  (一)经济效益

  推动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渔业产业体系;做强做优做大特色优势产业,形成产业渔港协同发展。

  (二)社会效益

  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形成平安渔港生产环境;提升渔区渔港科学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智慧渔港;构建沿海经济综合平台,助力渔区乡村振兴。

  (三)生态效益

  促进海洋渔业资源养护,保障渔区渔业绿色发展;推进渔区生态文明建设,形成绿色渔港,打造人文(美丽)渔港。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智慧管理

  (二)开展制度建设与宣传引导

  (三)规范用地用海与港章港界

  (四)完善营商环境和科技创新

  联系电话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0595-8562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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