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监管额度支取条件?

开发企业应当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含单体工程、道路绿化、配套设施等)及施工进度编制预售项目用款计划,用款计划应按照节点申请支取。具体按以下要求办理:

1.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25%

2. 工程建设进度达50%(按施工建筑面积计算),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40%

3. 主体结构封顶后,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50%

4. 外墙装修完毕脚手架拆除,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70%

5. 单体验收完成,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80%

6. 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且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累计可申请使用监管资金额度内的预售资金不超过监管额度的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