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成立一家融资担保公司,请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请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 (三)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必须由注册地在泉州的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企业法人应具备经营三年以上、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等条件。作为主发起人的企业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四)融资性担保公司所在地位于石狮、晋江的,最低实收资本应达8000万元人民币;位于安溪、永春、德化的,最低实收资本应达 3000 万元人民币;位于其他县(市、区)的,最低实收资本应达 5000 万元人民币。 (五)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 (六)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七)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 (八)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事项。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 (五)股东出资的验资证明以及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六)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七)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 (八)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九)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 (十)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