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6-09-02 17:40 浏览量:
     关于《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的送达公告

    程祖应422126********0017):

    我中心202618作出《责令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决定书》(晋社保责退字2026〕001号),根据文书送达相关规定,在不具备留置送达的情况下,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成功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内容如下:

    经核查,2023 7 月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1764元,大写:壹仟柒佰陆拾肆元整。我单位于2025 930日向您公告送达《返还失业保险待遇告知函》,您未按要求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第四十六条有关规定,现责令您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多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1764退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账户。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款账户名称: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号:1408012129601322959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言:(姓名)退回多享受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风险防控科 电话:0595-85605079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晋江市晋兴成发大厦333号晋江市

    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本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晋江市社会保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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