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美华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6-08-31 10:40 浏览量:
     关于黄美华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公告

     

    黄美华

    本局已受理黄美华提出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6621日作出晋人社工认[2026]120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内容如下:

    2026年04月27日,黄美华提出关于其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当日受理。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黄美华系泉州市如龙得云商贸有限公司收货员兼现金办工作人员,2026年04月13日 10时57分许,其在该公司二楼洗手间门口处不慎踩滑摔伤左手,其伤情经陈埭中心卫生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

    黄美华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因你方下落不明,我局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无法送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工伤认定办法》等有关送达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送达该工伤决定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后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晋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196

    联系电话:0595-85661348

     

    附件:晋人社工认[2026]1200号《认定工伤决定书

     

     

                        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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