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正向激励的通知》(泉河长办〔2024〕17号)文件精神,拟对2023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成效明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激励,晋江市名单如下:
拟激励镇(街道):青阳街道
拟激励村(社区):东石镇塔头刘村
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晋江市河长制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2日
联系电话:0595-85683004
联系地址:晋江市城市展馆二楼河长办202室
邮箱:jjshzz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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