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林丽娟
时间:2026-10-27 14:48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582执336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582执3365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4765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林丽娟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128号中航城·天悦9幢1901室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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