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晶晶
时间:2026-09-1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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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582执1994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582执1994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9104号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 张晶晶 | 晋江市梅岭街道湖光路梅华苑小区2幢1406 | |
| 2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71076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张晶晶 | 晋江市梅岭街道湖光路梅华苑小区2幢1406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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