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何冬映
时间:2026-09-10 15:22
浏览量:
<![endif]-->
<![endif]-->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12016号 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12016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6102号 | 沈原林 | 何冬映 |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锦塘雅苑9幢3002室 | |
| 2 |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780号 |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何冬映 | 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锦塘雅苑9幢3002室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9月10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