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丽华
时间:2026-05-15 16:04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3051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3051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 预告登记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57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陈丽华 晋江市灵源街道英塘片区晋江市P2018-21号地块12幢30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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