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施锦聪
时间:2026-03-10 10:03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12808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12808号之三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583号 吴储蓄 施锦聪 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1#-502  
    2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9429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化支行 施锦聪 晋江市梅岭街道迎宾路398号瑞璟·香榭花都11#-50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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