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天宝
时间:2026-03-09 14:58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3169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3169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 预告登记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055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刘天宝 晋江市新塘街道新塘园区晋江新塘园区大唐世家5幢20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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