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刘春红,李东
时间:2026-01-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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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7587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7587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2378号 |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化支行 | 刘春红,李东 | 晋江市竹园小区23#601室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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