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振加
时间:2026-01-23 17:06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土深集用(93)字第105010237

    陈振加

    宅基地使用权

    深沪镇坑边村路后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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