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涂枫
时间:2026-01-16 16:44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438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438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730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岭支行 涂枫 晋江市梅岭街道长兴路458号世纪华廷7#-90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