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钱桂连,李小朝
时间:2026-01-16 16:42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611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6115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7011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路支行 钱桂连,李小朝 晋江市磁灶镇陶城东路北侧中国海峡国际五金机电大市场一期(地块一)A-3幢14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