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宋招团
时间:2026-01-1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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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2执438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2执4385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2309号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 宋招团 | 晋江市罗山福埔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 7-8G室 | |
| 2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2322号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分公司 | 宋招团 | 晋江市罗山福埔兰峰城市花园公寓B 7-8G室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0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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