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蔡双阳
时间:2025-12-12 15:13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2254号

    蔡双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路锦峰小区12幢1101室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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