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蔡双阳
时间:2025-12-12 15:13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18)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52254号 |
蔡双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路锦峰小区12幢1101室 |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