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伟钦
时间:2025-12-04 16:33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晋房权证梅岭字第201304165号

    陈伟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4幢1602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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