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孙利群
时间:2025-12-02 15:14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5执350号、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5执350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5609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田安支行 孙利群 晋江市池店镇滨江路1333号百信·御江帝景月亮湾5幢903  
    2 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3598号 孙自能 孙利群 晋江市池店镇滨江路1333号百信·御江帝景月亮湾5幢903  
    3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567号 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孙利群 晋江市池店镇滨江路1333号百信·御江帝景月亮湾5幢90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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