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应红
时间:2025-12-02 15:14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1执恢1298号之二、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1执恢1298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994号 郑建军 李应红 晋江市梅岭街道晋江世茂人工湖K3-1地块10幢501  
    2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441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李应红 晋江市梅岭街道晋江世茂人工湖K3-1地块10幢50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0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