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李应红
时间:2025-12-0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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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1执恢1298号之二、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1执恢1298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2)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6994号 | 郑建军 | 李应红 | 晋江市梅岭街道晋江世茂人工湖K3-1地块10幢501 | |
| 2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1441号 |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狮市支行 | 李应红 | 晋江市梅岭街道晋江世茂人工湖K3-1地块10幢501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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