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伟钦
时间:2025-11-28 16:13
浏览量:
|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5执169号之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5执169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03号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 陈伟钦 |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4幢1602 | |
| 2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1135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福埔支行 | 陈伟钦 |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4幢1602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
晋江政务
闽政通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