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伟钦
时间:2025-11-28 16:13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闽05执169号之一、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闽05执169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4)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5603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陈伟钦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4幢1602  
    2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1135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福埔支行 陈伟钦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4幢1602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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