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蔡建山,叶丽云
时间:2025-11-28 16:12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11905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11905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1329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石支行 蔡建山,叶丽云 晋江市东石镇东南新区金东路环镇路交汇处金龙豪苑一期2、3、4号楼D137室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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