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晓棠
时间:2025-06-26 16:41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304执恢1837号、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304执恢1837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42888号 莆田市瑞通典当有限公司 张晓棠 晋江市池店镇清濛村青龙路1号清濛怡景小区2幢A2301  
    2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38445号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张晓棠 晋江市池店镇清濛村青龙路1号清濛怡景小区2幢A230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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