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明塔
时间:2025-05-1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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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 |||||
|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恢2626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恢2626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 |||||
|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义务人 | 坐落 | 备注 |
| 1 |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377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晋南支行 | 张明塔 | 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路9号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十三期7幢905 | |
|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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