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明塔
时间:2025-05-16 17:00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恢2626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恢2626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3)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15377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晋南支行 张明塔 晋江市池店镇绿洲路9号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十三期7幢905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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