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张锦豪
时间:2025-05-14 16:01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2134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2134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7)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52228号 晋江市百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张锦豪 晋江市区竹树下小区福隆花园4-604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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