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林宏
时间:2025-03-18 16:00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83执5225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83执5225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78498号 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王林宏 晋江市梅岭街道塘岸街桂华苑3幢2301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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