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王燕燕
时间:2025-03-11 14:58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闽0502执652号、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闽0502执652号之六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预告登记权利人 预告登记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19)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70431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 王燕燕  晋江市西园街道双龙路以南,西环路东侧中航城·天玺21幢2206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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