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陈晓梅,丁东伟
时间:2025-02-06 15:03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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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11289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11289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6749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公司 丁东伟,陈晓梅 晋江市区青阳德宏楼1043#  
    2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13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陈晓梅,丁东伟 晋江市区青阳德宏楼1043#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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