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苏明德
时间:2025-01-24 17:05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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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闽0582执4737号、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闽0582执4737号之一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094号 陈争取 苏明德 晋江市池店镇雁塔路39号晋江龙湖池店南项目十四期地下室车位387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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