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吴神洲,杨海兰
时间:2025-01-21 16:17 浏览量:
     
    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0730执452号之二、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赣0730执452号之二文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义务人 坐落 备注
    1 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8584号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店市支行 吴神洲,杨海兰 晋江市梅岭街道双龙路双龙湾花苑4幢502室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01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