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晋江海东青贸易有限公司
时间:2024-04-23 12:10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晋房权证梅岭字第201306200号 |
晋江海东青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晋江市梅岭街道世纪大道888号晋江万达广场6幢1208 |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