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新文松(福建)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时间:2024-04-12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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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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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用(2012)第01816号 |
新文松(福建)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
国建设用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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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五里工业区金源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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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房权证晋江字第201406122号 |
新文松(福建)制品包装有限公司 |
房屋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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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五里工业区金源路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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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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