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曾志鹏
时间:2024-03-27 12:06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2899号 |
曾志鹏 |
不动产权证 |
|
晋江市青阳街道泉安中路717号百宏.华尔街2号楼714室 |
|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