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金福与福建省云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开庭公告
时间:2026-10-23 17:02 浏览量:
     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   告

    福建省云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邱灿麟):

    本委受理赖金福与你公司之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23条第3款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申请人向本委申请仲裁,请求裁决:一、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6年6月11日签订的《员工离职补偿协议》;二、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于2026年6月11日解除;三、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11日期间的工资4625元;四、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48676元(计算方式:月平均工资12169元×2×2=48676元)。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证据材料的时间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6年11月24日上午9时在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二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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