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庄云天
时间:2024-05-15 13:59 浏览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63700号

    庄云天

    国用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

     

    晋江市梅岭街道江滨花园1号5#-103

     

    2

     

     

     

     

     

     

    公告单位: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5月1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