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康少贤
时间:2026-10-27 09:27 浏览量:
     遗 失 声 明
    地址在晋江市池店镇东山村泉安北路1188号青云阙小区9幢702的不动产,系康少贤所有,其所持晋江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登记备案申请表,合同收件编号:202407010042,签订时间:2024-07-01, 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遗失,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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