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金锥
时间:2026-09-04 17:11 浏览量:
    遗失声明
        因吴金锥保管不善,将证号:晋地金集建(89)字第605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吴金锥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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