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吴合荣
时间:2026-06-0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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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址在晋江市西园街道霞浯社区南区202号的不动产,系吴合荣所有,原不动产权证:居民建房用地申请表1998.12.26。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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