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梁节瑞,刘叶红
时间:2024-05-10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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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原址在晋江市泉安北路1118号万科·金域滨江二期1幢3306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权利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义务人:梁节瑞,刘叶红,债务人:梁节瑞,刘叶红,被担保主债权数额10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21-04-06至2024-04-06,产权证号: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49204号,闽(2020)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4920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闽(2021)晋江市不动产证明第0021989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自然资源局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权利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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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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