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张宝石
时间:2024-04-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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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址在晋江市磁灶镇张林村西环路78号的不动产,系张猛进所有,原动用土地申请表因保管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有异议者自本网站刊登起15个工作日内向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异议的书证材料,逾期将按规定程序申请补办。
声明人:张宝石
2024年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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