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洪于株、洪枇杷、林丽的、丁长城、吴松柏、吴炳辉
时间:2026-03-11 17:38 浏览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1

    洪于株、洪枇杷、林丽的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晋江市英林镇英林村龙英路东一区309号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07942、英林乡盖房建厂用地清查处理和证明书NO.001606

    洪肇泉

    2

    丁长城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晋江市陈埭镇花厅口村杏圳南路96号

    晋地埭集用(89)字第60516号

    丁天津

    3

    吴松柏

    宅基地使用权

    晋江市西园街道霞浯社区南区85号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10322、0003951

    吴荣谅

    4

     吴炳辉

     宅基地使用权

     晋江市西园街道霞浯社区南区85号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13116

     吴荣谅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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