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洪肇钧、洪肇雷、洪朝宇、洪明媚、姚辉南、张鸿油
时间:2026-01-22 17:17
浏览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查,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洪肇钧、洪肇雷、洪朝宇、洪明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晋江市英林镇陈山村英东区47号 |
|
建筑:509.04 |
住宅 |
|
|
2 |
姚辉南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晋江市内坑镇古山村横街112号 |
|
建筑:346.59 |
住宅 |
|
|
3 |
张鸿油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晋江市东石镇潘径村祠堂西42号 |
|
建筑:559.01 |
住宅 |
|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1.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3505820021
闽公网安备:35058202000114号闽ICP备2025114157号
版权所有:晋江市人民政府中文域名: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
主办: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