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庄贵重、庄阳冰、庄贵洋、谢美珍、丁景峰、丁加水
时间:2025-05-12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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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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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证书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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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庄贵重、庄阳冰、庄贵洋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晋江市磁灶镇宅内村南区49号 |
动用证NO.0005310 |
庄金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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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谢美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长兴路288号宝龙国际社区2幢603 |
晋房权证青阳字第201605629号 |
洪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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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谢美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世纪大道518号宝龙广场国际公馆3幢1720 |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4341号 |
洪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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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谢美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
晋江市青阳街道长兴路288号宝龙国际社区地下室A158 |
闽(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4371号 |
洪天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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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丁景峰、丁加水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洋顶中路91号 |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15399、清查处理核实证明书NO.0004672 |
丁明意 |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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