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庄贵重、庄阳冰、庄贵洋、谢美珍、丁景峰、丁加水
时间:2025-05-12 17:32 浏览量: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序号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证书号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1

    庄贵重、庄阳冰、庄贵洋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磁灶镇宅内村南区49号

    动用证NO.0005310

    庄金宝

    2

    谢美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青阳街道长兴路288号宝龙国际社区2幢603

    晋房权证青阳字第201605629号

    洪天恩

    3

    谢美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青阳街道世纪大道518号宝龙广场国际公馆3幢1720

    (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4341号

    洪天恩

    4

    谢美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晋江市青阳街道长兴路288号宝龙国际社区地下室A158

    (2016)晋江市不动产权第0004371号

    洪天恩

    5

    丁景峰、丁加水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晋江市陈埭镇江头村洋顶中路91号

    建筑房屋动用土地证明书NO.0015399、清查处理核实证明书NO.0004672

    丁明意

      

    登记机构: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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